锦州港第三港池311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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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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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特做如下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7vsVIryZYN94ZIKfvL79w
提取码:qwe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辽宁省锦州市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附近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如有疑问或需了解详细内容均可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416-3586737
邮箱:chenxiaoliang10000@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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