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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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201#泊位中海油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作者: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委托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锦州港201#泊位中海油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港201#泊位中海油配套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建设内容:本改建工程201#泊位位于锦州港第二港池南侧,不改变现有201#泊位等级及现有码头区域、岸线,不改扩建码头作业区及水工建筑物,不涉及港池疏浚及新增围填海工程,仅有少量设备安装工程。现有201#泊位年吞吐量为60万t普通散杂货,不含危险品货种,泊位数量1个,泊位岸线总长度262米。本次改建后,201#泊位年吞吐量由60万t降低至46.53万t,普通散杂货种吞吐量减少、新增危险品货种4.6万t,同时配套建设风险防范及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04167695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894063381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