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港正式获批原油保税仓库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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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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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我港保税仓库通过沈阳海关审查验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港原油罐区T104、T105、T106三个储罐正式具备开展保税业务的经营资质。
2015年,我港油品货源年吞吐量已突破千万吨,随着我港油品业务的不断增长,特别是在原油国际市场价格一路走低的前景下,原油仓储功能尤显不足,阻碍了港口油品业务发展趋势,为助推港口发展,满足我港腹地石化企业生产的需求,公司审时度势开展原油保税仓库的申报工作。
2015年9月我港首先对周边原油市场货源、仓储能力、我港罐区硬件条件和目标客户等情况进行调研,完成了《锦州港公用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要求,编制了保税仓库申请设立申报材料,共223页,涵盖41个文件,在所需材料中难度最大的是《原油仓储经营许可证》,该资质需经市、省、部三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并最终由商务部核发。为争取时间,我港采取材料汇集与申报、市局与省厅同时进行申报的方式,于2016年3月向市商务局、省商务厅递交了原油仓储经营资质申报材料,但此时省商务厅又恰好刚刚合并组建,部门机构和人员设置均在调整中,为克服困难,我港与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密切沟通,在组建完毕后第一时间上报了申报材料,第一时间完成了初审,同时针对业务问题密切与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沟通,一次性完成了申报审批工作,2016年6月20日在部、省、市三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协调沟通下,我港取得了商务部下发的《原油仓储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完善了我港保税仓库设立的前提条件,为后期设立申请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办理保税仓库资质期间,伴随国家政策收紧和海关要求频繁变化,我港生产指挥中心、锦州港口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行政保卫部、董监会秘书处、规划建设部通力合作、攻坚克难开展材料收集汇编,手续资质完善变更,业务协调沟通等工作,辗转于政府、海关、港口与口岸局、工商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土地局等政府机构之间不断推进申报工作。同年8月分别向沈阳海关和锦州海关递交了设立申请,并于8月11日取得设立批准书,之后仅用一周就完成了验收材料汇编并向锦州海关递交了验收申请,经两级海关验收于9月20日取得验收证书,自此,我港原油保税仓库资质正式获批。
保税仓库是港口保税制度中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定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我港原油保税罐区属于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具备货物保税、国际中转、货物暂存等功能。在当前经济下行形势下,越来越多的石油化工企业偏向于选择业务保税、退税等资质的仓储企业,以缓解资金压力。利用港口物流、仓储和配送等优势设立公用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对港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不仅能完善港口综合功能,促进我港外贸原油业务发展,提高油品吞吐量,更可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提高我港区域开放程度,吸引更多腹地油品客户,为我港石化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刘天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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