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第三港池311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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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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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锦州港第三港池 311 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港第三港池311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建设内容:
(1)水域布置
本工程码头位于第三港池西侧岸线。码头岸线南北向,岸线总长度为353m,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顶高程6.0m,宽37m,码头通过3座引桥与后方场地连接,引桥长67m,宽18m,顶高程5~6m。可停靠15万吨级散货船。码头结构按照 20 万吨级散货船预留。
码头前停泊水域宽度90m,前沿底高程为-20.0m。港池和回旋水域按照15万吨级船舶乘潮通航考虑(乘潮水位1.81m)。回旋水域布置在311泊位外侧,回旋水域直径578m,设计底高程为-18.54m。
(2)陆域布置
本工程陆域布置在现有围埝的后方,拟建309、310泊位的后方,通过回填形成,堆场南北向长度609m,东西向南侧400m,东西向北侧长度550m,陆域总面积约为35.72万m2。码头卸船后,通过带式输送机将物料运至堆场进行堆存,堆场内设置斗轮堆取料机,实现散物料出堆场功能。
后方堆场通过码头后方顺岸方向的道路及引桥与码头连接,堆场区的西北角布置除尘泵房1座、有效容积22000m3的沉淀池、2个有效容积1500m3的蓄水池和污水处理场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锦州港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416-358673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58024487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1)环保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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