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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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拖轮买卖的公告

作者: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号)要求,购买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两艘拖轮,截止2020年7月末,拖轮(锦港十号)拖轮(锦港十一号),净值分别为23,085,410.35元、20,338,819.34元。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号)要求,购买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两艘拖轮,截止2020年7月末,拖轮(锦港十号)拖轮(锦港十一号),净值分别为23,085,410.35元、20,338,819.34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