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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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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机构

作者:


一、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专门负责。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汇集公司生产经营、建设、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合理和正当渠道及时进行披露;

(二)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三)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四)设置投资者热线,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投资机构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网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六)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及投资者在经交流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寻和咨询;

(七)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八)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九)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十)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十一)与其它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十二)拟定、修改有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三)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十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它工作。

联 系 人: 李桂萍           赵刚

                                  联系电话:0416-3586234   0416-3586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