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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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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国家四部委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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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验收工作。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委托沈阳海关、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通过视频系统与锦州会场连线,召开验收会议。锦州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海峰、副市长安锦香、沈阳海关副关长齐溟、市商务局局长隋有为、锦州海关关长顾天坤、沈阳海关自贸区与特殊区域发展处副处长宋宇萍及省市财政、税务、外汇管理厅(局)相关领导参会,公司常务副总裁詹炜、总裁助理苑志刚与会。

会上,詹总首先对沈阳海关、锦州海关、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单位在保税物流中心申报与建设过程中的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詹总对锦州港及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詹总表示,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将为辽西沿海经济区、辽西蒙东经济联合体、环渤海经济带、振兴东北战略以及辽蒙欧国际运输大通道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随后,总裁助理苑志刚就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基础设施、隔离设施、专用通道、监管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

沈阳海关副关长齐溟代表验收小组对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建设给予极大肯定与认可。验收小组在听取相关汇报后表示,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各项工程符合建设标准,具备良好的监管条件,一致同意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国家四部委联合验收。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验收的通过是对港口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将进一步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区域对外开放水平,并将为辽宁及东北振兴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