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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20-06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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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此前已实际为集发公司提供担保39,268.1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集发公司业务开展,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担保额度,用于其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担保的具体期限、金额、方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鉴于集发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辉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港内

  6、经营范围: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集装箱销售等。

  7、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发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96,661.03万元,负债总额85,246.76万元,净资产11,414.2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74.19万元,净利润1,424.18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集发公司资产总额96,627.68万元,负债总额84,656.53万元,净资产11,971.15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35.04万元,净利润1,827.91万元。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

  集发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期限、金额、担保方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利于集发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担保对象的经营风险进行管控。本次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268.13万元,全部为公司已向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发生。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10%。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